今天给大家分享遗产教育与解说案例分析,其中也会对遗产解说的原则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略信息一览:
关于遗产继承的案例分析
1、一层一层来剥离。晏某遗产分割。1)房屋一套一半归胡某,剩下一半由胡某、晏母、子丙、女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2)9万元存款一半归胡某,剩下5万由四人平分,各得11250元;3)20万保险金四人平分,各得5万元。综上胡某得218750元。其余三人各得83750元。
2、第二种意见认为,小山享有代位继承权,因为继承法规定继子女同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即小山享有代位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在本案例中,明显的是女儿张丙没有继承人,应该是最先死亡的,至于父亲张乙和母亲王某系辈分相同,故同时死亡。《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六年级上册品德与社会《文明遗产知多少》教学设计和反思
教学目标 1.进一步激发学生热爱人类文明的情感,培养保护世界文明遗产的责任感。认识《文明遗产公约》,懂得应当如何保护文明遗产。3.通过较全面地了解文明遗产,提高收集和整理信息的能力。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文明遗产的意义及世界文明遗产的种类,增强文明遗产的保护意识。
篇一:六年级上册语文教案及反思 教学目标: 掌握生字词。 理解诗的内容,感受春的美好,体会诗人对春的热爱。 朗读、背诵诗歌。 教学过程: 导入 惠崇是北宋有名的和尚,的画家,善于画鹅、鸭等小动物。 出示《春江晚景》图,这是惠崇画的一幅画。
六年级语文教学反思1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紧紧围绕着“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所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复杂心情。
六年级语文教学反思2 反思整个教学过程,我自己认为成功之处有以下两个方面: 借助媒体,进入美的意境 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化理性为感性,化静止抽象为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的特殊功能,可一下子把“草原风情”——草原上的精华景点场面呈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从视觉和听觉上感受草原的美。
品德与社会教学工作***(二) 学生情况分析 本学期我担任六年级一班、六年级二班、六年级七班、六年级八班品社课下册的教学工作。
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生活性;开放性;活动性。材力求体现思想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现实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和活动性原则。根据《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要求和本套《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编写指导思想,教材将以主题单元形式展开,并重点突出特征。
继承法案例分析
继承法方面的案例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几个方面。这种案例情节复杂、人物关系繁多、常常使考生无从下手。例如:李树纲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幢,共12间房。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
在本案例中,明显的是女儿张丙没有继承人,应该是最先死亡的,至于父亲张乙和母亲王某系辈分相同,故同时死亡。《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分配方案一:王利不参加继承,高玉芳、冯小丽各得5万,冯仪、冯啸鸣各得3万。分配方案二:王利参加继承,王利、冯仪、冯啸各25万,高玉芳、冯小丽各125万。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案例分析 年逾70岁的张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四个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告上***,请求法官判决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承担自己的赡养费。经查:张某生育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即大儿子)。
遗产继承案例分析
应该从赵伟光的20万中分出10万作为妻子的个人财产.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遗产20万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赵娟,赵扬,其妻,赵小刚平分10万遗产 因为赵娟,赵扬,其妻,赵小刚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于继承人范围的确定。 遗产继承案件,首先必须明确谁是合法继承人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李四死后楼层三间先分割一半给张三(夫妻共同财产),剩余一半作为遗产继承。遗腹子因出生后第二天死亡,故有继承权,所以剩余一半的遗产由张三及其孩子继承(题中没有交代李四是否还有母亲,故不作考虑)。李四孩子第二天死亡,其继承的遗产转化为其遗产,由其母即张三享有。
关于遗产教育与解说案例分析和遗产解说的原则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遗产解说的原则、遗产教育与解说案例分析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